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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广东省五四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 时间: 2015-03-17
  • 作者:

 

各系团总支、院团委、院学生会、院社团联合会:
为表彰先进,树立楷模,激励、引导学院广大团员、团干部积极投身“四个全面”伟大实践,根据团省委《关于开展2014-2015年度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等表彰的通知》(团粤办发〔2015〕9号)的要求,现将我院组织申报省先进集体及先进个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条件
(一)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思想政治素质良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自觉遵守团的章程及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学院团委各项活动;
3、能力过硬,在本职工作或学习上上取得比较突出的成绩,能够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4、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创造,带头学习文化知识,成绩优良,具有较好的理论水平和学习能力,并在学习型团组织建设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积极参加学院团干下基层活动,积极深入基层、主动服务基层,在团的各项基层工作中发挥显著作用;
6、品格高尚,能主动传播社会正能量;遵纪守法,敢于树立正气;主动服务青少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在青少年群体中有一定的影响力和号召力;
7、原则上应获得过2011年以来学院团委以上的表彰奖励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同等情况下,获得省级、国家级各类比赛奖项的团员优先考虑。
(二)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
2、严以修身,遵纪守法,品格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3、团结同学,乐于助人,有为青年服务的思想,谦虚诚实,有批评和自我批评的精神;
4、工作能力过硬,在团的工作岗位上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落实团省委、学院团委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思路开拓,工作务实;
5、热爱团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在学生群体中有强大的号召力,善于做思想工作,思想引领能力强;
6、积极组织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和学雷锋活动。;
7、现职团干部,截至2015年4月,从事团的工作累计不少于两年;
8、原则上,所在团组织或本人应获得过2011年以来学院团委以上的表彰或者奖励, 同等情况下,获得省级、国家级奖项的团干优先考虑。
(三)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
1.具备“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所有申报条件;
2.热爱团的事业,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得到团员青年的拥护;
3.基础团务工作扎实有效,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
4.工作开拓创新,在团建创新、思想引领、服务团员青年、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基础团务、志愿服务、新媒体运用、乡镇“大团委”建设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
5.截至2015年4月,任团支部书记两年以上,获得院团委以上的表彰奖励或有其他重大突出事迹,同等情况下,获得省级、国家级各类比赛奖项的团员优先考虑。
(四)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
1、组织建设好。团的组织架构健全,不断完善团的基层组织网络体系;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2、活动开展好。组织活动能有效影响青年、凝聚青年,积极采用团员青年乐于接受的沟通交流和联络聚集方式,不断增强团组织在青年中的有效覆盖;
3、推动发展好。围绕全团各项重点工作项目和本地区的中心工作,扎实开展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服务党政工作大局,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作用突出;
4、青年反映好。不断创新对团员青年的教育和引导手段,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突出率先垂范作用,对团员青年有较强的吸引力、凝聚力、号召力,青年对团组织的反映评价好;
5、队伍建设扎实。团组织的班子成员配套齐全、按期换届,工作制度健全,经常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
6、团内民主扎实。团内政治生活正常有序,认真履行民主选举程序,认真落实民主评议制度,积极听取团员意见建议;
7、基础团务扎实。团费的收缴和使用及时合理,团内信息统计规范准确,“三会两制一课”落实到位,“推优”工作力度大、成效好,准确掌握所在地区和单位的团员青年分布和发展状况;
8、服务青年扎实。做好团员青年服务工作,维护团员青年合法权益,促进团员青年健康成长,帮助团员青年发展成才;
9、参选省五四红旗团总支的原则上要在学院内多次被评选为五四红旗团总支的方可参选;参选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的原则上应获得过2011年以来市级 “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二、工作要求
1、严肃申报,优中选优。各系、各学生组织要本着对共青团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肃认真地开展推荐工作。在挖掘先进典型的过程中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不同阶层人员的意见。
2、名额分配
优秀团员各系可推报1人,院学生会可推报1人;
优秀团干各系可推报1人,学院团委可推报1人;
红旗团支部各系、学院社团联合会可以推荐1个支部;
红旗团总支学院可推荐1个总支部。
3、被推荐的集体和个人要认真填写申报表(填写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务必于2015年3月25日前将各类奖项的申报表(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员见附件2,广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见附件3,广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总支)见附件4,广东省百佳团支部书记见附件5)和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另附纸)电子版报学院团委,团委工作邮箱zjgqt2011@163.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4、学院团委将结合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材料,进行校内评选,最终确定推荐到省里参加评选的名单。
 
 
 
 
共青团华南农业大学珠江学院委员会
                   二零一五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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